点赞延安 | PPP模式为陕西吴起实现青山伴绿水“加油”

时间 : 2019-03-12

3月7-8日,新华网和中国财经网分别发布了题为《PPP模式为陕西吴起实现青山伴绿水“加油”》和《陕西吴起:PPP托起大民生》的报道。该报道以吴起县第一个采用PPP模式的投资项目——“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为主要内容,文中提到通过采用PPP模式不仅能缓解当前财政压力,还能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同时也给当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是由龙元集团投资建设的,该项目包括吴起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吴起市政提升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 管廊工程、城市景观提升)、吴起红色小镇旅游集散中心项目。本项目采用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目前项目正按计划顺利实施中。龙元集团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苗纪江在接受中国财经报采访时表示,民营企业之所以青睐这个项目,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项目所在区域的综合营商环境比较好;二是项目本身是一个民生工程;三是中国PPP基金的参与,对项目的管理、实施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给社会资本吃了一颗“定心丸”。



新华网内容转载如下: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郝多)黄土高原上,一座座窑洞,老百姓们用毛巾裹着头,唱着陕北的民歌……这是80后小学时课本中描绘的陕北,或许很多人认为现在的陕北也是这样。实际上,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如今的陕北已大变样……


目标:青山伴绿水

持续20多年的退耕还林、封山禁牧,让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的冬季不再是灰白色,站在山坡上可以看到远近山岭草木层叠,松柏历严冬而不衰。“退耕还林后的吴起县山变青了,天变蓝了,空气指数上去了,城市美了,人民尝到了甜头,作为政府想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想把这里打造成一个青山绿水的滨河城市。”吴起县常务副县长张宏江介绍。

为了对洛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绿水”目标,吴起县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2016年确立“吴起县城乡综合治理和发展PPP项目”,2017年12月选定龙元建设集团作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人,开展项目建设。

据张宏江介绍,项目实施有三个目标:一是要解决城区的“水少、水浑、水脏”的问题,先让城区内有绿水;二是提升城市品味,现有的城镇景观品质尚待提高,需要借助先进设计理念体现山区小城独有的特色;三是吴起的产业结构较单一,红色资源、历史文化、本地特色农产品等资源利用不够,亟需充分挖掘现有的资源,拓展旅游业,实现产业多样化。


尝试全新运行形式

据吴起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瑞伟介绍,城乡综合治理项目是吴起县第一个PPP投资项目,涉及小流域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发展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4.43亿元,合作期限为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0年。

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形式,由县政府授权吴起县经济发展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开展相关建设管理工作;授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龙元建设集团以1:9的股权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最后移交给政府。

其中,中国PPP基金拟通过陕西子基金以股权形式出资1.0252亿元,从而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中国PPP基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了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融资的信心。建设银行延安分行副行长罗旺东表示,“中国PPP基金投资本项目,有力支持了陕北革命老区的城市文化建设和环境治理,为当地红色旅游产业发展助力。”


PPP模式好处多

“吴起县产业结构单一,需要快速调整,旅游就是其中一个方向。”张宏江说,龙元建设集团对文游项目具有较好的运营经验,相信通过红色小镇的运营能给吴起的旅游业带来生机。

之所以选择PPP模式,一是为了缓解眼前的财政压力,二是因为PPP模式能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像这样大型的工程找一家专业的建设管理公司全程负责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管理可以有效缩短工期、增强服务、提高产效。”张宏江表示,PPP模式在通过绩效付费、使用者付费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学习先进经验,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张宏江补充说:“PPP模式不仅能在短期内做成一些大型工程,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地方经济。”这样一来,旅游资源的优势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就业岗位的增加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8 © LONGYUAN CONSTRUC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

实时股价:
最高价:
涨跌幅:
扫码关注
集团微信公众号

浙ICP备18048913号-3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6561号